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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蔡總統日前在民進黨全代會上拋出修憲台中雙眼皮推薦議題,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,目前全案已獲41席立委連署,超過修憲提案門檻。草案除將現行政府體制改為總統制之外,同時也更動兩岸關係的定位,引發關注。



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,亦為最高之法規範,然而並不意味著是完全不可更動的萬世大典。為使憲法規範能與時俱進貼近人民生活,避免憲台中玻尿酸價格價位價錢費用台中玻尿酸豐頰豐唇>台中兩段式三段式結構式隆鼻法規範與憲政實際產生過大的落差,即須透過修憲維持憲法的活性。只是我們不禁要問,目前的政府體制是否已經完全失靈無法運作,而必須透過修憲解決?

自從1997年修憲後採行雙首長制以來,最令人詬病之處,在於政府體制權責不明,總統有權無責,而行政院長往往有責無權。尤其是透過政治實際運作,將原本雙首長制推移變成「超級大總統制」。如果修憲成總統制,只是廢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長,各部會首長由總統任命,聽總統指揮,這跟現制又有何差別?更糟糕的是,總統對立法院只須每年作國情報告及送交立法計畫之外,別無其他義務,屆時國會連藉質詢行政院長「打龍袍」的權力都被剝奪,又怎能說是「權責相符」的體制?

再者,目前的憲法規範係屬「一國兩區」的憲法架構,令人擔憂的是,上述修憲草案還觸及兩岸關係的調整,包括刪除「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」文字,改為「為因應國家施行憲政需要」,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11條的「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」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,也將改為「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」人民權利義務關係。

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及第721號解釋,「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,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台中音波拉皮更,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,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。」明示修憲有其界限,新舊憲法規範間若不具有「同一性」及「連續性」,即已非憲法制度改革的修憲行為,而是憲制革命的「制憲」。

一旦將憲法增修文前言「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」文字刪除,並將兩岸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定位成「國與國關係」,不僅法理上逾越修憲界限而成為制憲,在形式上廢棄「一國兩區」的架構,無異形同「兩國論入憲」的法理台獨,恐將引起兩岸關係與國際關係的緊張。

世界上並無一部完美無瑕的憲法,亦不存有無懈可擊的憲政制度。無論是總統制、內閣制或混合制均各有其優劣,難論何者為最佳的制度。即使是號稱憲法典範的「威瑪憲法」,亦仍無法避免希特勒納粹造成的歷史悲劇。顯見制度的良窳,最關鍵的因素在於人。

很不幸地,從過往經驗來看,修憲往往充滿政治算計與分贓,早已淪為政客捭闔縱橫的競技場。如果因為修憲引發社會動盪及兩岸關係緊張不安,還真的是台灣人的悲哀!

(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副召集人)

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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